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网络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海大教〔2018〕35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现共评选出15门校级网络课程(附件1),予以立项资助建设。
一、建设经费
项目建设经费为5万元/门,建设期2年。经费分两年拨付,第一年拨付2万元/门,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第二年建设经费3万元/门。
二、建设要求
1.2018-2019 学年第2 学期,在学校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按照《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标准》(附件2),初步完成网络课程建设的相关内容,其中课程视频拍摄不少于线上学时的20%,达到开展网络教学的基本条件。
2.通过2019年上半年中期检查的课程,在2019-2020 学年第2 学期,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的建设标准(附件3)全面完成网络课程建设,开展混合式教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
1.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建设团队应按照《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标准》的要求,上传并持续更新课程的各项资源,保证资源的最新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2.申报单位应对课程内容(包括文字和影像等)进行严格审核,保证课程资源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导向性和科学性问题,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它不适合网络公开的内容,不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肖像权。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网络课程建设工作。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决定是否拨付后续建设经费,并本着择优的原则,资助部分优秀课程拍摄经费。
项目负责人应当认真填写项目任务书(附件3),由项目所在单位于6月4日(周一)前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房)。
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网络课程建设工作,督促各项目组按时按要求完成课程建设任务。
联系人:陈婷婷
联系电话:66279089
电子邮箱:757756203@qq.com。
附件:
1.2018年校级网络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2.《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标准》
3.《海南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共享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及理办法(试行)》
4.海南大学网络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
教 务 处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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