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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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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填报2016年度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通知 海大教[2016]8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6】151号)要求,为做好学校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内容

1.专业培养计划表

2.专业核心课程情况表

3.教学管理人员论文成果表

4.实验场所(科研基地)表

5.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表

6.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表

7.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表

8.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表

9.本科生学习成效表

(以上各表详见附件。为便于信息填报, 附件中包含相关信息内容:各单位名称及单位号信息表、专业代码对照表、精品开放课程名单。)

二、数据统计时间说明

采集数据统计时间分为:自然年(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学年(2015年的9月1日至2016年的8月31日)、时点(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的9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今后学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仔细认真阅读填报要求,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四、数据报送时间

各单位务必于10月9日下午5:30前将本单位填报的数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其中表1-表3报送至教研科(行政办公楼104房)

联系人:王雪梅,66279089 ,邮箱:594762752@qq.com。

其中表4-表9报送至实践教学科(行政办公楼114房)

联系人:潘学松,66293251 ,邮箱:84065371@qq.com。

本次数据填报工作具有严格的时效性与关联性,如果延误或者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材料,将会影响学校数据报送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予以认真落实。

附件:

1.专业培养计划表

2.专业核心课程情况表

3.教学管理人员论文成果表

4.实验场所(科研基地)表

5.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表

6.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表

7.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表

8.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表

9.本科生学习成效表

10.各单位名称及单位号信息表

11.专业代码对照表

12.精品开放课程名单 教务处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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