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了全面配合学校完成“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项目的校内自查工作,请各有关学院(单位)根据《海南大学发展规划处关于组织“中西部提升综合实力工程”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校内检查工作的通知》(海大发展规划〔2015〕4号)要求,做好相关项目的自查工作。现将“本科生教学工程”、“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学创新团队”相关子项目的自查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院长(单位负责人)为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相关子项目的全面自查工作。
2.各学院(单位)应当逐一通知各子项目负责人(子项目明细见附件1,“分属上一级项目名称”已列明),如实填报《中西部综合实力提升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简表——子项目自查表》(附件2),如果涉及固定资产购置(包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软件等),还要填报《固定资产购置情况表》(附件3)。
3.学院(单位)对子项目负责人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上述材料应当在11月3日(周二)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104),纸质稿1份,同时报送电子稿。
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各学院(单位)负责监督和检查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经费执行情况,上述项目涉及经费务必于11月30日前完成报账。否则,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将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人:齐老师、郭老师;电话:66279089
邮箱:hdjwcjyk79089@163.com
附件:
1.《中西部综合实力提升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简表――子项目自查表》
2.《固定资产购置情况表》
(以上附件可以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2:中西部综合实力提升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简表
附件3:固定资产购置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