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教育
      全国纪检监察法规业务培训班在杭州开班
      时间:2008年04月20日 20:45 点击:

    全国纪检监察法规业务培训班4月18日在杭州开班,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开班典礼上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明确形势和任务,开拓创新,推进地方和部门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出席并致辞。

    干以胜指出,随着反腐倡廉实践的发展,反腐倡廉要靠法制已经成为全党的共识,全党动手抓法规制度建设的局面正在形成。这些年来,各地方各部门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自身实际出发,在制度建设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都大有可为、必须有所作为的观念,抓住机遇,开拓进取,趁势而上。

    干以胜强调,各地方各部门应当以构建惩防体系为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制度建设工作:一是起草制定中央或者上级颁布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实施办法或细化规定,为深入贯彻执行上位法规制度创造条件。二是起草制定中央或者上级没有规定,但本地方本部门又确实需要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是起草制定保障中央或者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四是在本地方本部门出台的发展政策、改革措施和法规制度中安排有效的反腐倡廉规范,力求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制定、同步实施,防止反腐倡廉工作和改革发展相脱节。

    干以胜强调,各地方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并重点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扩大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等六个方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干以胜要求,各地方各部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败战略方针,围绕构建惩防体系,努力做到有的放矢、措施得当、成效明显。各地方各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除了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党的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外,还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理解和牢牢把握中央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要求;必须突出地方和部门特色,务求实效;必须维护法制统一,处理好与上位法规制度的关系;必须重在建设,处理好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必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从上到下层层抓制度建设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法规制度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法规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能力。

    参加这次培训班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分管法规工作的领导同志、法规室负责同志,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驻部分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和总政纪检部法规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副省级市纪委法规室负责同志,中央纪委法规工作联系点法规部门负责同志,共140多人。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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