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口市美兰区委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签、谁审定的原则,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三张“责任书”。
第一张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要求区人大、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各镇党委、各街道工委书记与区委书记签订。
第二张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要求各镇纪委、各街道纪工委书记与区纪委书记签订。
第三张是《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班子成员分别与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签订;区机关各部门及各群团组织分别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分管领导签订;各单位、各部门与下属单位分别签订。
《责任书》的签订标志着该区“两个责任”进一步明晰,党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海口市美兰区纪委 )//www.pwnwor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