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为切实转变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营造稳定、和谐的学校内部发展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党员领导干部(本制度所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指校级和中层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拓展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凝聚人心,形成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三条 总体要求 1、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诉求。 2、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接受群众的教育和监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从中汲取营养,经受锻炼,自觉地接受群众的教育、评议和监督。 4、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工作中,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 5、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第四条 主要方式和内容 1、建立调查研究和听课制度。要建立健全党员领导调查研究制度,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领导干部每学期应至少一次到相关的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要改进调研方法,提高调研质量,注重调研实效,积极向学校提交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及时掌握学校整体教学情况,切实体现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2、坚持基层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建立学部、学院、专业的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联系点与广大师生员工座谈,了解联系点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3、完善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通过党代会、教代会和各基层工会等方式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对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征询群众的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4、建立健全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畅通群众意见收集渠道。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开通热线电话、举报电话,利用电子政务系统、互联网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建立和完善学校重大事项校内公示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师生员工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每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走访工作和服务对象单位的群众和老党员、老干部,诚恳征求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学校重要会议可适当邀请他们列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外人士与民主党派责人座谈会,就学校重大事项进行通报并征求他们的意见。 5、建立健全信访接访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对待群众的正常反映意见,要热情接待及时处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信访接访的工作成效,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五条 组织和管理 1、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育传统。要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为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 2、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联系和服务群众列入党的建设和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每年制定具体计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负责人要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重视和发挥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组织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把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依据,切实健全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运转,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