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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 严防挪用
      时间:2008年05月27日 20:22 点击:

    为推动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央五部委印发的《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的有关指示精神,省审计厅制定了《海南省2008年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对审计目的、对象范围、内容和工作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级审计机关立即开展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筹集、拨付、使用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了解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募捐和管理情况,严防款物挪作他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救灾款物使用安全,促进完善社会捐赠管理运行机制,提高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果。 省审计厅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搞好上下沟通、配合,及时提供情况,如实反映审计查出的问题。各市、县审计机关要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向省厅行政事业审计处报送阶段跟踪基本情况报告,在救灾工作全面结束后,该厅将向社会公告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最终审计结果。 来源:海南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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