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的通知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纪委的部署和学校党委的要求,现将《中共海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电话问题〉(中纪办通报第15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坚决贯彻执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用公款支付话费问题的清理纠正工作。并于6月12日前将清理纠正工作情况填表(见附件)报送纪委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强对各单位(部门)清理纠正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不及时清理纠正的单位和个人,将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
附件:
1、海南大学清理纠正公款购置发放给个人的“小灵通”情况登记表。
2、海南大学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情况登记表。
3、中共海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问题》(中纪委通报第15期)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海南大学清理纠正公款购置发放给个人的小灵通情况登记表
海南大学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情况登记表
纪委办公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