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6日,象征着“和平、友谊、平等”的奥林匹克圣火来到了海口。这一天,对于美丽的海口来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对于省纪委省监察厅(以下简称“委厅”)两名火炬手李新功(98号)和宋鲁军(29号)来说,注定是刻骨铭心的一天;这一天,李新功和宋鲁军两位火炬手代表委厅机关荣幸地参与了海口段的奥运火炬传递,并圆满完成了传递任务,充分展示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李新功和宋鲁军两位火炬手,是委厅机关两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身体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经委厅机关党委、工会推荐,委厅领导同意后上报省奥组委和北京奥组委,经层层考核,两人荣幸地当选为奥运火炬手。
6日上午9点,宋鲁军从28号火炬手中接过神圣的奥运火炬,以矫健的步伐,自信地跑向终点,圆满完成了滨海大道段的火炬传递任务。上午11点,李新功手持神圣的奥运火炬,在观众的欢呼声中圆满地完成了人民大道段的火炬传递任务。
委厅机关工会组织了部分机关干部前往火炬传递现场为两位火炬手呐喊助威,见证了圣火在海口的传递,亲身感受奥林匹克带来的欢乐与激情。奥运圣火在海南的传递活动虽然结束了,但圣火激发出来的激情,将长久燃烧在我们的心田;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向更高的境界攀登。
来源:海南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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