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五届二次全会以及全省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我省2008年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二是实行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继续着力解决教育、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安全。五是严格清理规范,继续纠正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六是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七是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巩固全省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深入推进依法治旅,严厉惩治高额回扣、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八是坚持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意见强调,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三要注重调查研究,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各种不正之风。
来源:海南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