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紧盯重要节点,敲响“升学宴”“谢师宴”警钟,严明纪律要求,不断巩固作风整顿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扎实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
《通知》强调——
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决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名义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人员;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操办宴请、支付子女学费;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严禁参加各种违规操办的“升学宴”“谢师宴”。
《通知》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有效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做到“六个严禁”。同时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违规操办的各种“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
“我们会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即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对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持续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来源:清廉海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