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端午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0:50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狠抓节点,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现就加强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传达和宣传教育,结合“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层层传递责任,广泛接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粽子等节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礼品礼金(含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微信红包等电子礼券);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在端午期间将开展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工作,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用严明的纪律确保学校作风建设落地见效。

    请于2021年6月16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开展纠治“四风”工作简要情况(不超过800字)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jwjiancha@hainanu.edu.cn。

    联系人:崔彦 电话:66283830

    举报电话:0898-66279093

    举报邮箱:jiwei@hainanu.edu.cn

    中共海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 中共海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海南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行政办公楼602室
  • 电话:0898-6683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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