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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2年12月23日 22:47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海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现将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2022年12月28日-12月30日

2.审查形式:网络远程认证

3.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的软硬件、环境要求及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4.出示原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人证

2)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①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3)前置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同时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5.补充材料

考生须在2022年12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glxyxkb@hainanu.edu.cn,邮件命名:硕博连读(或普通招考)资格审查+报考研究方向+考生姓名。

1)《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文件命名:报考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政审表。

2)考生亲笔签名的《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附件3),文件命名:报考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承诺书

6.特别提醒

(1)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并在该系统中获得所填报导师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资格审查合格可安排参加初试和复试。

2)报考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需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月3日

2.初试形式:网络远程笔试

3.使用平台:腾讯会议系统(一机位)、阿里钉钉(二机位)(考生端的软硬件、环境要求及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4.初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考核内容,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30分,专业知识考核(管理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70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22年1月5日

2.复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

3.使用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的软硬件、环境要求及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4.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此项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重点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综合考核

专业综合考核主要是针对考生的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专业能力包括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能力、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学术素养;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包括阅读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现场交流和应变能力。

考察时间30 分钟,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专业英语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

每位考生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个人陈述(PPT报告)时间约15分钟,综合考核小组进行中英文提问交流时间约15分钟。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研究情况(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以及未来研究计划等。

5.综合考核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四、录取工作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

先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依次由相应的导师选定拟录取考生。当导师选定拟录取考生后,其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自动失去拟录取资格。直至用完学校分配的全部招生指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录取原则:以考生综合总成绩与报考学科所有复试考生综合总成绩的平均分进行比较,比值高的优先录取;比值相同的,按初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安排考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因考生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考生提前下载相关平台,熟悉基本操作,按时参加我院统一安排的系统测试和考试流程演练(具体时间将在QQ群703442090中通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统一安排的系统测试和考试流程演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纪律规定

1.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进入视频考试系统后,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向考官展示正面,并于用二机位设备360度展示周边环境。考试全程,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不能使用耳机,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功能。

3.考试过程中,要求考生全程将双手置于摄像头拍摄范围内,不做与考试无关动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严禁考生对考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考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事项

以上内容由海南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或因特殊情况须调整安排,以海南大学管理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海南大学管理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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