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5〕30号)
[ 来源: 教务处 ]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精细化管理,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第10周(5月4日至10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组织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课堂教学纪律、教学效果、课外教学环节(备课、作业批改、答疑安排)等。通过组织课堂听课、教学观摩等形式,及时了解情况,发现并解决问题。
2.学生学习状况,主要包括:学生出勤及课堂学习状态、课外实践等。建议进行期中测试,了解学生对课程知识点的掌握情况。
3.教学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教学环节落实、教学过程规范、教学文件归档等。重点检查师德师风、教学规范、试题库建设,试卷评阅、归档,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登记等情况。
4.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保管记录及安全保障措施;实验教学大纲制定及执行;教案,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分组;课堂教学质量及效果,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办法,新开或首开实验的试讲、试做记录;开设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实验课记录;学生的实习报告、学院的实习总结等。
5.本单位认为需要检查的其它内容。
二、材料报送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开展情况是单位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根据检查结果撰写总结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并于5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书面报告应当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稿。教务处将汇总各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特此通知。
联系人:虞海珍、符金万 电话:66279099
邮箱:6393436@qq.com
潘学松(实践教学部分) 电话:66293251
邮箱:840653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