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1号)、《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方案》和海南大学教务处《关于选派2021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海大教[2022]18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平均学分绩点由高至低确定获得联合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如绩点相同则参考四级成绩,按高分录取)。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郭天朔、党杰跃、王博羽飞三位同学上报学校参加2021级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5日至4月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签署提交到人文传播学院教务办。
联系电话:0898-66279134
人文传播学院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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