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6日,人文传播学院会议室座无虚席,仲冬梅博士正在作题为《诗词中爱情之别》的报告。
仲冬梅教授讲,爱情是文学创作之中一个被默许的主题,而且它不是一个普通的主题,它是文学的母题。爱情是人类最早吟咏、也一直在吟咏的情感。在中国的抒情文学中最适合表达爱情的几种样式:国风、古诗、词、曲,无不具有铺陈、缠绵、回环、微妙之特色。
宋词出现之前,爱情诗大体上有两个类型:一是如《诗经·国风》中的那些恋歌所表达的那些纯真的感情,那现实的婚姻恋爱所带来的欢悦与悲戚。爱情诗歌的另一种就是那些承袭了《楚辞》香草美人的比兴手法,以思妇的情感心态,表达士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失意与不得志的情感的作品。
词中的爱情,和诗歌相比,最显著的变化,就是男性词人放下了士大夫的矜持,并且暂时地放下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价值取向,尽情地抒发自己对情人的思念,对逝去的恋情的追忆,对有情人不能成眷属的哀恸。而在此之前,这样的主题,基本上都是由诗人虚构出来的女性角色承担的,多表现在代言体的诗歌之中。而这一抒情角色的转化,是词能够树立起千古不易的情人形象的关键,也是相比于诗歌,抒发爱情的词所拥有的最显著的特征。
仲老师语言优美生动,诗词中的爱情之韵从她的口中娓娓道来,别具风采,我们在这样一种古典文化的气氛中,受到感染,并体味到诗词古韵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