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学校拟对2021年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研究进展情况:1.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情况;2.存在的问题与困难;3.改进措施、意见建议等。
(二)研究成果情况:阶段性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发表、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最终成果撰写情况等。
(三)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登录财务系统查看开支明细后如实填写。
(四)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
三、检查要求
(一)即日起至10月15日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jsp),按照《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附件2),完成中检材料填报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写项目中检报告,准确填报、上传中期成果信息,不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面临项目终止等处罚。同时在全面准确梳理研究工作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项目研究工作的前瞻谋划与整体把握,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确保按期结题。
联系人:陈晓芳,电话:66280130
附件:
1.海南大学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2.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