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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07日 16:23 点击:[]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附件1)以及海南省社科规划办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社科规划办将主要参考近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数、立项数、立项率等指标确定我校申报名额(申报名额另行通知)。各单位须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届时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名额上报材料,超项将不予受理。

二、严格遵守申报限定

(一)关于申请人的限定: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2.申请青年项目者年龄未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5日后出生)。3.申请人同年度只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4.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5月5日之前)。5.同年度没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也没有申请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

(二)关于课题组成员的限定:1.申请人已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2.未作为申请人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4.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其他更多限定请详阅申报公告

三、精心组织申报工作
各单位继续完成本单位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工作计划,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申报人应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结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申报优势选题。需注意,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各单位应组织同行专家凝练选题、精心论证,并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形式规范性,着力提升申报材料质量。

四、具体申报工作要求

模板参考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简称“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简称“活页”)时请务必查阅参考《申请书和活页填报注意事项》(附件6),里面有提示文字及相关要求。

(二)各单位应于4月20日11:00前提交包含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的电子版《 2023年海南大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和《申请书》,学校将据此分配申报名额。

各单位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8简称“形式审查表”)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核工作,同时根据下达的申报名额推荐上报名单,并于52前提交电子版《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排序表》(附件9简称“排序表”),学校将据此进行系统审核与反馈。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装订从系统下载的《申请书》,以免浪费。

网络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将于420日零时起开放,学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届时推荐上报的申请人申报材料已通过所在单位形式审查登录系统下载网络填报版申请书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系统上传申请书

报送材料

1.纸质版《排序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按《排序表》的顺序排放。

3.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4.报送截止时间为58日。

申报材料以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相关事项遵循《申报公告》和省社科规划办的通知要求。

联系人:陈晓芳,电话:66280130,邮箱:chenx210@hainanu.edu.cn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

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申请书和活页填报注意事项

7.2023年度海南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

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排序表

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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