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贺信精神,践行“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充分展示和褒奖全国学术界在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中国革命史等各领域取得的重大成果,以及在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等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的最新成就,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开展“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工作(http://cah.cass.cn/gg/202111/t20211112_5373994.s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奖项设优秀学术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提名奖)、优秀普及读物奖、优秀史学刊物奖(设优秀奖、提名奖)。
二、评奖范围
1.参评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研究报告、古籍整理、个人学术文集、学术资料集、学术性工具书等;参评普及读物形式包括史学普及类著作、教材、音像制品等。
2.参评成果出版时间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以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参评刊物(含史学类专业学术期刊和学术性集刊)须已连续公开出版五年及以上。
3.其他条件详见《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章程》(附件1)。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公告要求及评奖章程积极组织申报,并对评奖申报材料做好初审工作。本届评奖限额申报,我校“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普及读物奖”限推荐3种,“优秀史学刊物奖”限申报3种,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成果或刊物需提交纸质版2份,推荐表或申请表需提交纸质版一式四份,推荐单位或申报单位请填写“海南大学”,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按要求填写并签名或盖章,推荐单位意见或申报单位意见请按照要求填写。以上纸质版材料由人文社科处统一申请加盖海南大学公章报送。
二、各单位报送材料:
1.每份评奖申报材料纸质版需用档案袋装好,打印推荐表或申报表封面粘贴,材料多的可分装,标明序号;
2.纸质版袋装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申报,同时,请各单位报送1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海南大学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申报材料汇总表》;
3.《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推荐表》或《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申报表》及《海南大学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以“海南大学-成果名称-成果作者-推荐奖项”格式由各单位统一发送至soei@hainanu.edu.cn。
三、时间安排:
学校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止,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莹,联系方式:66163209,办公地点:15栋留学生公寓106室
海南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章程.docx
2.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推荐表.doc
3.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申报表.doc
4 海南大学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评奖申报材料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