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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苏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2019年09月06日 11:16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2019-2022年发展规划》(琼宣通[2018]83号)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学”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学习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苏东坡文化研究,着力推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导向

结合我省苏学研究的现状与发展需要,参考以下选题进行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1.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苏东坡诗文典故集注

2.海南东坡文化接受史研究

3.海南当代苏学研究概论

4.苏东坡海南遗存考辨

5.苏东坡居儋“三书”研究

6.儋州时期的苏过研究

7.海南东坡文化遗迹的保护开发与东坡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对策研究

8.海南东坡文化传承的影响与社会意义研究

9.国际旅游消费背景下东坡美食文化发展路径研究

10.东坡诗文研学游探索与实践

三、课题设计

1.课题类别:专项研究课题(一般课题)。

2.资助额度:每项课题资助20000元。

3.计划立项数:3-5项。

4.最终成果形式: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著作完成时限一般为2至3年、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至4年,研究报告完成时限控制在半年以内。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报规划课题。

最终成果要符合如下条件:(1)系列论文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一般要求有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2)以研究报告为成果形式的课题,要求提交总报告和对策建议报告。可以先提交对策建议报告编发《社科成果参阅件》或《智库专报》,再提出结项申请,验收通过即颁发《结项证书》;也可以同时提交总报告和对策建议报告验收结项,但《结项证书》须待编发《社科成果参阅件》或《智库专报》后颁发。(3)著作(书稿)一般要求20万字左右(鉴定通过才能出版)。

四、申报要求

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以及近三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执行。

3.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1份)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7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印制,夹在申请书内。《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等相关文件及《申请书》、《论证活页》请从海南社会科学网下载使用(http://www.hnskl.net)。

4.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6.申报时间从2019年9月6日至 9月18日止,逾期不候。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宣传、发动、组织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课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后,报送我会社科规划办。

我会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工商职业学院行政楼610室,联系人:周卫疆,电话:65365081。

专此通知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9年9月4日

海南大学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纸质版《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2份)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8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75334204@qq.com信箱(两个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包文件请以本人姓名命名)。单位做《申报汇总表》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9年9月17日。报送地点:海甸校区泰坚楼210室。

3.其他事项按上述通知要求进行。

4.联系人:王冬梅,电话:6626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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