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9〕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0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2020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含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拟立项100项,其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项目占10%。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4)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4年7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2-4项。各申报单位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3.自2019年8月20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和“推荐人和单位推荐意见”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PDF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超过30M;(3)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本阶段个人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名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以及1份申报成果。 4.已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sinoss.net。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9年9月20日前报送在线打印的《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或主管部门公章(其他高校)。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2层,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楠、刘和健;电话:010-58581411、010-58581198;电子信箱:pingjzx@126.com。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盖章的纸质一览表数量、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电话:010-66097563。 附件: 1.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 2.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供参考,由系统自动生成) 3.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9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