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海南大学岗位设置及聘用方案(修订)》有关要求,现将有关开展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人选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范围
现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校内高聘人员)。
二、推荐评审条件
1.申请“直聘”、“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规定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直聘”、“竞聘”条件进行推荐;
2.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按照不低于《海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中规定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推荐;
3.针对各单位推荐的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竞聘人选,如在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时落聘,可继续参与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三、推荐评审程序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大学岗位设置及聘用方案(修订)》要求执行。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通过登陆校园网“网上服务大厅”平台,点击“岗位聘任”栏进行在线填报(预计9月7日下午3:00系统开放填报),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海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用A4纸张进行双面打印三份;
2.提供能反映申请人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目录并装订成册。(直聘人员只需附上有关证书复印件)
五、申报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于9月11日下午下班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420室)。联系人:刘佳扣 联系电话:66188317。
附件:1.海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2.海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20年9月2日
附件1:海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海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