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我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进程,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口支援高校申请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单独招生指标办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0]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部省合建高校对口合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教育部直属高校专项下达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国际视野、扎实理论功底,能服务于国家战略,满足特殊需求,能独立开展相关领域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政策
面向全校教师招生,采取“申请-审核”制,列入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审核、择优录取、联合培养”的方式执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必须是我校在职的专任教师(含辅导员、实验教辅);
3.到校工作满三年,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对口或相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招生专业及名额
对口合建高校 |
招生专业 |
导师 |
海大 导师 |
招生 名额 |
上海交通大学 |
原则上应为对口合作学科,学校将视报名情况研究决定 |
待定 |
待定 |
2 |
中国政法大学 |
原则上应为对口合作学科,学校将视报名情况研究决定 |
待定 |
待定 |
2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原则上应为对口合作学科,学校将视报名情况研究决定 |
待定 |
待定 |
2 |
五、报名与审核
1.申请人报名,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和《2020年报考“对口合建”高校专项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
2.学校初审。学校根据学校学科发展需要、报名人数、申请人师德师风、科研教学、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3.参加招考。按对口合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参加考试答辩等。
4.录取。对口合建高校导师组审核录取。
六、其他
1.为确保对口合建专项计划的招生质量,申报教师报考专业尽量相对集中;考虑到本计划的招生指标限制,学校将对定向培养专业适当分年度轮换支持与安排。
2.定向招生指标专项专用,依据师德师风、科研教学、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与海南大学和培养高校签订《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学校欢迎和鼓励广大在职教师通过其他形式报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勇勤沈凌君
联系电话:66279034
电子邮箱:rscszk@hainanu.edu.cn
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
2.2020年报考“对口合建”高校专项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4月20日
申请材料清单
2020年报考“对口合建”专项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汇总表
海南大学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