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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拟定2020年度天津大学对口合建海南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年08月27日 15:41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我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进程,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迅速提升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口支援高校申请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单独招生指标办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0]4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对口合建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定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计划用于我校现有师资队伍的培养;

二、请各单位依据师资培养规划,对照天津大学往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http://yzb.tju.edu.cn/),拟定博士专业招生计划和硕士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

三、教师中(含专任教师、辅导员和教辅)具有博士学历的比例低于70%的二级单位必须申报;教师中45周岁以下未取得博士学位的须重点推荐;

四、为确保对口合建专项计划的招生质量,根据要求,申报1个专业至少推荐3名教师报考(附件2),报考教师须满足《海南大学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海大〔2019〕183号)文件的规定;

五、考虑到招生指标限制,学校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定向培养专业适当分年度轮换支持与安排;

六、各单位对确定的培养专业,若出现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不够,在下一年度将暂停对该学院相关培养工作的支持;

七、若申请报考的教师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名、不参加考试,2年内取消对口合建专项培养计划报考资格,且不再予以安排其他能力提升计划。

请各单位于9月6日下午下班前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rscszk@haina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也欢迎和鼓励广大在职教师通过其他形式(非对口合建专项计划)报考天津大学(或国内知名高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6279034

附件:

1.2020年度天津大学对口合建海南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

2.报考天津大学“对口合建”专项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意向汇总表

3.天津大学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8月26日2020年度天津大学对口合建海南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

报考天津大学“对口合建”专项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意向汇总表

天津大学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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