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琼教师〔2019〕71号)的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二级单位推荐,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和纪委办等部门审核,并报学校研究决定,学校拟同意推荐法学院申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拟同意推荐邹立刚同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拟同意推荐缪卫国同志申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拟同意推荐王世范同志申报“全国优秀教师”;拟同意推荐张云阁申报“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现将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自7月11日至7月17日。公示期内欢迎群众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时必须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
接受反映情况电话:66279034(人事处)、66279093(纪检办)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