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海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就有关准备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海南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科与学院优化调整方案,进一步做好本单位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方案的优化工作。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将本单位实施细则方案报人事处;待学校批复后组织实施。
2.2018年度拟申报教师系列(不含中初级)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课堂教学评估且达到推荐要求。具体由拟申报职称教师向所在单位(学院)提出申请,并指定一门课程参与课堂教学评估,由教务处组织督导对申报人员进行评价,成绩达到优良者(≥80分)方能推荐。具体评价方式及评分标准由海南大学督导委员会参照海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办法确定。近三年参加校级以上教学比赛获奖的老师、参加学校“一堂好课”示范课教师、或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主讲教师可不参加此次教学评估,成绩认定为优良,获得推荐资格。
3.关于其他类国家级科研项目、Ⅳ类以上学术论文等的界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根据学科建设实际,对可视同为国家级科研项目、Ⅳ类以上学术论文(或核心论文)目录等,广泛征求意见,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2日前按学科分别报学校科技处、人文社科处,提请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学术认定结果,作为今后职称申报评审的依据。
4.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摸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海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等文件,并对2018年度(任职资历以及申报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12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分高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实验系列);各单位汇总填报《2018年度海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于4月30日送人事处420室(电子版发rscszk@hainanu.edu.cn)。
联系人:刘勇勤 刘佳扣
联系电话:66279034 66188317附件:1.海南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2.海南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结构比例设置指导意见
3.2018年度职称评审意向申报人员信息表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9年4月16日//www.pwnwords.com海南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www.pwnwords.com海南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结构比例设置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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