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造就宏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组发[2012]12号)(以下简称“国家特支计划”)。“国家特支计划”将百千万人才工程纳入统筹实施,设立“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评选平台。
根据“国家特支计划”总体实施要求,为做好2012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
按照“国家特支计划”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领军人才。
二、严格条件
按照“国家特支计划”遴选要求和标准条件,坚持能力、实绩和品行等选拔条件相结合,严格遴选,确保推荐人选质量。2012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目前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产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数量
根据“国家特支计划”选拔方案,2012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共选拔100名左右。根据各地、各部门符合条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情况,在2012年人选推荐中,教育部、中科院报送候选人不超过100名;解放军总政治部报送候选人不超过50名;其他地区、部门和单位报送候选人不超过10名。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有效,我部筛选整理了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可提供给需要的单位参考。
四、时限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迅速部署开展好本地本部门2012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推荐工作,于2012年11月5日前完成推荐材料报送工作,过期不予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接收材料后,将及时按规定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并将通过初评的人选报送“国家特支计划”专项办。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报送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综合报告1份(含“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一式10份;
(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生成的数据库文件1份(可报送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
各地区、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特支计划”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按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送我部。我们将在今年首次遴选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选拔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创新选拔机制,保证“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平台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保证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地区、部门和有关单位在人选选拔推荐工作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反馈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此通知及附件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子站下载)。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专家处
刘 煜 010-84208351
刘 磊 010-84207351(兼传真)
电子信箱: zjszjc@mohrss.gov.cn
附件1:“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2:“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13日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