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大学关于聘请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文件要求,以学校名义聘请名誉、客座、兼职教授,相关材料须经人事处、外事办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批。以学院院长名义聘请名誉、客座、兼职教授的,须报人事处备案。
为了规范管理我校名誉、客座、兼职教授聘任工作,制订相关评价及奖励方案,请各单位将本单位(校、院两级)名誉、客座、兼职教授的聘任情况进行汇总,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上报人事处。
联系人:李炜
联系地址:办公楼420房
联系电话:66279034,6618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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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南大学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任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海南大学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任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