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随着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类评审活动日渐增多。为保证项目评审质量,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教育厅高教处拟建立高校专家人才库。现就各单位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高校现职教学科研人员;
(二)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研究员)职称;
(四)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
二、推荐办法
(一)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与学校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遴选推荐;
(二)各单位推荐专家名额、学科专业不限。
请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海南省高等学校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周兰愉,电话:66279034,邮箱:48993499@qq.com
附件:海南省高等学校评审专家推荐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海南省高等学校评审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