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荐第三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的通知》(农人发【2009】2号)文件。为做好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农业英才奖暂行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负责候选人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对有成果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或有违法违纪嫌疑目前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不予推荐。
二、请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材料报送人事处:
(一)《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2009年)》(见附件3)一式20份,并附电子版。《推荐书》请按规定样式印制,保证字迹清晰。
(二)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应用及效益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套。
三、 所提供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相关表格请从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下载。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评议,择优推荐。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66163506
E-mail:fwhuang@hainu.edu.cn
附件:1. 农业部关于推荐第三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的通知
2. 中华农业英才奖暂行办法
3. 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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