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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9年上半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9年03月20日 08:55 点击:

新建网页 1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9号)文件精神,现将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负责我省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省人力资源开局负责。

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请与海南师范大学外语系联系(联系电话:65883218、65890799)。

二、考试语种

2009年上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我省只组织英语1个语种的考试。

三、考试时间与科目说明

2009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于2009年5月24日进行:

上午 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 2:00-5:00 二、三级笔译实务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共设2个科目,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英汉、汉英词典各一本。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本通知附件2规定的15所高校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3。

五、报名时间、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3月12日—3月30日。

(二)报名方法:

1.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试中心负责全国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

2、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未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应携带同底一寸照片三张(黑白、彩色不限)、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白龙南路53号,电话65375001)二楼考试处柜台报名。

六、考试培训、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等相关事项由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负责。电话:(010)68995947 (010)68990638

七、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09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09年5月14日—5月22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八、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九、考试成绩查询

开始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十、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海南省相关的报考文件。

附件:1.2009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2.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二OO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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