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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年01月07日 14:41 点击:

新建网页 1各学院、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的要求,为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提供晋升工资的依据及完善档案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原海南大学在岗职工(含聘用人员),以及已确定置换回热科院的职工。

二、考核时间:

原海大职工按学年度考核,时间为2007年9月至2008年8月;置换回热科院人员按年度考核,时间2008年1月-12月。

三、考核办法:

教学科研人员、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含院、处级)、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由各单位负责考核,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按职能范围进行审核。

本次考核不进行评选优秀等级及先进工作者,在考核时间内教职工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没有受法律惩罚或党纪、行政处分的可确定为称职。

四、时间安排:

学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在2009年1月7日至2月25日进行。请各单位于2009年2月26日前将考核材料送人事处。

附件:年度考核材料

二○○九年一月七日

//www.pwnwords.com年度考核材料

//www.pwnwor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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