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网页 1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琼教师〔2008〕28号、琼教职改〔2008〕6号等有关文件,为做好我省教师系列高评委会备选专家补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选专家条件
备选专家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策观念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评审职责,遵守纪律,无以权谋私记录;
(二)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含就读研究生时间)获得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1年以上,且在职在岗,专业技术水平高、学术造诣较深,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在省内及市县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望;
(三)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有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的经历或参加过重要成果鉴定、项目评估,近3年发表过有价值的论著或主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四)近3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
(五)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少数专业水平高、社会公认的老专家可放宽到60周岁。
二、报送材料
1.《2008年海南省教师系列高评委会备选专家花名册》纸质材料1份(附Excel电子文件);
2.《2008年海南省教师系列高评委会备选专家情况推荐表》每名推荐人选纸质材料1份(附Word电子文件),不需单位盖章。
原已上报过的备选专家,需重新填报《2008年海南省教师系列高评委会备选专家情况推荐表》,与新增人选一并上报。
所报花名册及推荐表电子文件由各单位汇总后发送至邮箱:854405421@qq.com。
三、推荐上报时间、地点
各用人单位要按照备选专家条件进行推荐,于2008年6月23日前将本单位备选专家花名册及推荐表报人事处师资科。
人事处将于6月24日-30日在校内进行7天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联系电话:66279034。
附件:1、2008年海南省教师系列高评委会备选专家花名册
2、2008年海南省教师系列高评委会备选专家情况推荐表
海南大学人事处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