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动态新闻>> 正文
    动态新闻
    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做好我校200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年12月18日 17:03 点击:

儋州校区管委会、城西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

本校教师。

二、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具备承担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开云app下载苹果 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开云app下载苹果 工作的需要,在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6.已聘任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普通话水平测试,免课堂教学评估。

三、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l.《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其中必须包含“传染病”、“精神病史”项目。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

8.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评价表》三份、《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评估意见表》一份。(见附件3、4)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7、9、5、2、3、4、8、6项的顺序装订成材料册,注上页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要装订在内,材料未装订或装订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课堂教学评估办法

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评估考核小组,由负责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根据本单位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专业学科分布情况,抽调有关人员(一般为同行专家,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组成各专业学科课堂教学评估考核小组,人员3名。课堂教学评估小组可根据教师的教学进度拟定其讲授课题,并进行随堂听课,按照《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评估意见表》规定的内容各自打分,做出评价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好人员的申报工作,2007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收齐并统一上报人事处,报送时请各单位填写《海南大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6)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fwhuang@hainanu.edu.cn。

联系电话:66279034

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3:《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评价表》

附件4:《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堂教学评估意见表》

附件5:《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册目录》

附件6:《海南大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

附件7:《海南省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教师资格表格下载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 联系电话: 0898-66163506
  • Copyright © 海南大学人事处 
  • 人事处公众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