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我校创建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进程,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口支援高校申请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单独招生指标办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0]4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定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计划用于我校现有师资队伍的培养;
二、请各单位依据“十三五”师资培养规划,对照天津大学往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拟定1个博士专业招生计划和1-2个硕士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请于6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拟定专业须为我校师资培养紧缺(或急需培养)专业,侧重考虑选择天津大学优势学科专业;另根据要求,各单位需对相应专业安排推荐2-3名教师报考,以确保对口支援专项计划的招生质量;
四、考虑到本计划的招生指标限制,学校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定向培养专业适当分年度轮换支持与安排;对确定的培养专业,若出现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不够,在下一年度将暂停对该专业报考的支持;学校也欢迎广大在职教师通过其他形式(非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报考天津大学(或国内知名高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6279034)附件:
1、2017年度天津大学对口支援海南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
2、天津大学201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6年6月16日附件1:2017年度天津大学对口支援海南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
附件2:天津大学201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