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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签订2016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的通知
    时间:2016年06月07日 17:40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16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后须签订《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请拟录取为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下载打印《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协议书》(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信息填写完整,经本人签字并附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由各单位收齐后,于6月21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办公楼420室)。 附件:《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联系人:钟老师、刘老师

电 话:0898-66279034

2016年6月7日//www.pwnwords.com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www.pwnwor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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