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受理时间 受理单位
11月2日 应用科技学院、信息学院
11月3日 热带农业与生命科学学部(农学院、园艺学院、环植学院、海洋学院)
11月4日 理工学部(材化学院、食品学院、土建学院、机电学院)
11月9日 人文学部(人文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体育部)
11月10日 社会科学学部(法学院、政管学院、经管学院、旅游学院、马院)
二、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名单及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对不符合评审条件或填写制作不规范材料,不予受理。
2、各学院认真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申报者本人补充和修改,并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