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拟开展我校“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
一、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3.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4.成果在本省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
二、推荐名额
根据《海南省“515人才工程”实施方案(2013-2020年)》规定,此批共计选拔第三层次人选100名,我校名额8名,各二级单位(部门)限推1名候选人。
三、材料报送及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及《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一览表》,提供综合材料册一本(含个人业绩综述、获奖证书、论文论著、课题成果等),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评议确定推荐人选,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校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0室)。
3.人事处审核,报学校确定人选并予公示。
4.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279034@hainu.edu.cn,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兰愉、李炜
联系电话:66279034
附件:
1.《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2.《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一览表》
2014年10月30日
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