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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关于做好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11月03日 16:08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拟开展我校“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

一、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3.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4.成果在本省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

二、推荐名额

根据《海南省“515人才工程”实施方案(2013-2020年)》规定,此批共计选拔第三层次人选100名,我校名额8名,各二级单位(部门)限推1名候选人。

三、材料报送及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及《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一览表》,提供综合材料册一本(含个人业绩综述、获奖证书、论文论著、课题成果等),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评议确定推荐人选,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校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0室)。

3.人事处审核,报学校确定人选并予公示。

4.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279034@hainu.edu.cn,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兰愉、李炜

联系电话:66279034

附件:

1.《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2.《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一览表》

2014年10月30日

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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