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大学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海大办[2008]65号),在各单位上报计划的基础上,并综合考虑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现下达我校2014年度在职博士培养计划(详细见附件)。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执行,并做好工作安排,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附件:《海南大学2014年度在职博士培养计划表》
2013年11月27日
海南大学2014年度在职博士培养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