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各学院需于11月20日前完成基层评委会推荐评审和评审结果公示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向人事处报送推荐申报人员材料。现将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11月21日: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城西校区)
11月22日:热带农业与生命科学学部(农学院、园艺学院、环植学院、海洋学院)
11月25-26日:理工学部(材化学院、食品学院、土建学院、机电学院、信息学院)
11月27日:人文学部(人文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体育部)
11月28日:社会科学学部(法学院、政管学院、经管学院、旅游学院、马院)
二、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名单及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对不符合评审条件或填写制作不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2、各学院认真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申报者本人补充和修改,并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海南大学人事处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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