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推荐环境保护咨询专家的通知》(琼土环资监字【2013】13号)要求,为协助完成我省环境保护咨询专家库的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要求
环境科学;化学工程;地球科学;生物学;大气学;物理学;化学;农学;海洋学;林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机械电子;能源科学;生态学;轻化制造;食品科学;土木建筑;给排水、水利水电;材料科学、制药;采矿冶金;水文与水资源;交通运输等。
二、基本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公正、认真、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报送要求
1.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老师填报《环境保护咨询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学院于9月20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汇总上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20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54405421@qq.com。。
3.学院出具推荐意见,院长签字,与《申请表》一起报送。
4.原专家库成员请再次填报《申请表》进行资料更新。 联系人:周兰愉 李炜 刘佳扣
联系电话:66279034,66188317附件一:《环境保护咨询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附件二:《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推荐环境保护咨询专家的通知》
2013年9月9日
环境保护咨询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推荐环境保护咨询专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