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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关于推荐民族教育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3年03月15日 17:3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遴选推荐民族教育专家的函》(教民中心函[2013]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创民族教育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要求

(一)推荐对象:从事民族教育研究、管理、科研等工作的专家学者;有关研究机构从事民族工作研究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要求:

1.坚决拥护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热爱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事业;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较好的团队意识;

3.注重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实绩,具有五年以上相关研究、管理工作经历,有正高以上职称;

4.有相关领域10篇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1部以上学术专著;

三、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推荐专家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组进行遴选和审核确认,颁发聘书,建立民族教育专家库。通过遴选进入专家库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优先承担国家发布的民族教育领域的科研课题和我部有关委托课题;

2.优先参加由教育部组织的国内外相关培训、考察和调研活动;

3.优先享有教育部对民族教育研究工作者的研究工作经费补贴;

4.积极参与由教育部组织的有关工作研究和相关活动;

5.积极参与民族教育领域的重大课题和重点项目;

6.及时对教育部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推荐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并将电子版发科技处邮箱。

1.《民族教育专家库成员推荐表》(word格式)一份 ;

2.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版;

3.证明文件、论文影印资料联系电话:66188317

电子信箱:854405421@qq.com

人 事 处

2013年3月15日

关于遴选推荐民族教育专家的函

民族教育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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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电话: 0898-6616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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