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部)及直属单位:
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决定开展2005年职称认定、流动人员职称确认和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职称评审对象及范围
我校这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范围包括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教师系列职称认定、 其他系列中初级职称转评教师系列职称。
二、 时间安排
(一) 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
1、12月27日前布置职称评审工作,将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从网上通知到有关单位并由各单位传达给每位教师。
2、12月31日前报名领表。
3、12月31日前准备好所有个人申报材料并依序成册。
4、2006年1月10日前各单位将评审材料统一交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报送材料。
(二)新调入我校工作人员职称的确认
新调入我校工作的人员如已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须按有关规定申领并填写《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可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于 2006年1月10日前交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三)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的认定
根据有关规定,博士后人员可认定为副教授,博士学位获得人员可认定为讲师,硕士毕业研究生工作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讲师,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教(或其他系列职称)。以上人员不论是否已高聘相应职务,都要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一式两份),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交到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四)已有其他系列职称人员(中初级)需转评教师系列相应职称的,与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相同。
三 、报送职称评审材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参照我校2004年职称评审通知的有关要求,可到人事处网站浏览)。
四、其他事项
1、200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及材料要求等(参照2004年职称评审通知)可访问人事处网站浏览查询或下载。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6188317 66279034
联 系 人:邓老师 李老师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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