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站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到36岁生日);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3.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定向委培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说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确有需要,招收不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之列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进站的,如该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职务变化后,符合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界定范围,应立即办理退站。
5.超龄人员、同单位同学科人员请先联系人事处博管办。
二、进站申请及报到流程图:(流动站自主招收)
三、博士后进站材料一览表(纸版材料)
请仔细阅读“材料说明”;
所有进站材料均需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个人签字处除外),表格内容不得剪贴、涂改;
纸版材料按照序号顺序排序提交。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1 |
海南大学博士后进站材料清单 |
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学院根据进站实际提交材料准备及初审情况填写,表格切勿修改。 |
2 |
《海南大学博士后进站审批表》 |
1、分为两种表格。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人签字,合作导师签字,合作导师所在学院审核,流动站审核,提交人事处审核及报批。 2、外籍人员需提交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港澳台地区需提交统战部审核。 |
3 |
《博士后申请表》 |
1、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注册新用户、登录后,按要求填全所有信息(含配偶子女信息、工作经历等)后,直接从网上打印,生成的纸质版《博士后申请表》。第八项,申请人博士期间科研情况a需要填写近5年的论文和专著,合作导师所在学院确认论文分区情况。 2、本校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允许同单位同学科。即申请进站的一级学科、博士后合作导师,不得与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博士导师相同。 3、全职博士后申请进站人员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如不符合,原则上不予招收。请合作导师或合作导师所在学院联系人先与人事处联系。 |
4 |
《博士后合作导师科研成果统计表》 |
请博士后合作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5 |
《海南大学博士后进站学术考核表》 《海南大学博士后进站学术考核评分表》 |
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学院考核填写。 1、考核组至少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原则上合作导师必须参加。考核专家建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指派。 2、考核结果按照专家人数的2/3以上通过为通过。即5人组,4票以上通过即考核通过。7人组,5票以上通过即考核通过。 3、评分表,考核专家本人签字确认(一位考核专家一张表)。考核表由学院填写考核结果和意见,完成审核。 |
6 |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使用) ——(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使用) ——(港澳台地区人员、外籍人员使用) ——(在职人员、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现役军人、军转干部使用) |
请根据本人人事档案存放情况,选择表格: 1、应届博士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博士毕业学校的,请选择“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使用”表格,需毕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字、盖章; 2、辞职人员/新进留学回国人员/档案转回生源地的博士毕业生/出(退)站后再次进站的无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请选择“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使用”表格,按实际情况勾选、本人签字即可。辞职人员需附辞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外籍、港澳台申请人,请选择“港澳台地区人员、外籍人员使用”表格,按实际情况勾选当前身份即可。 |
7 |
两封专家推荐信 |
两位同行专家填写并签名,同时提交专家简介。中国籍原件提交。外籍因办理签证需要,提交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管。 |
8 |
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
1、在国境内获得博士学位者,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国(境)外(包括港澳、台)获得博士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外籍人员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者,需提供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学位证中文翻译件或教育部认证书。 |
9 |
无学历学位证者,提供《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 |
1、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时,可先凭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盖有公章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办理进站,进站6个月内须将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人员应予以退站。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
留学回国博士需提交。 |
11 |
体检表(复印件) |
1、体检材料可在填写报到系统时上传提交。 2、海南大学医院或其他三甲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标准。需有“体检合格”字样并盖章。 3、外籍人员可用出入境体检证明代替。 4、联合培养博士后不需提交。 |
12 |
政治审查表(复印件) |
中国籍博士需要提交。外籍人员由用人单位出具考察意见。 |
13 |
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军官证复印件 |
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护照首页,签证页,最近入境章页。 |
14 |
结婚证复印件 |
已婚者需提交。 |
15 |
子女出生证复印件 |
有子女者提交;子女在国外出生需提交国外出生证明。 |
四、博士后报到说明
1、进站申请完成,人事处通知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完成后,办理报到。外籍博士后签订正式协议和报到前,必须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办理完成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相关居留手续。
2、报到必须本人办理。外籍博士后报到需合作导师所在学院指定专人随同办理。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体检报告:海南大学医院或其他三甲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标准。需有“体检合格”字样并盖章。外籍人员可提交出入境体检证明代替。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身份证(或护照)、银行卡、居住证(外籍)、博士学历学位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联系单位:海南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13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邮编:570228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71136
E - mail:rscbgb@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