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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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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档案统计工作规定

海南大学档案馆文件

海大档〔200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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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档案统计工作规定

档案统计工作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反映了档案馆工作情况,也为档案工作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掌握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移出、销毁和档案管理活动中的各种完整准确的数据,特作如下规定:

一、统计要求

1.档案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进行统计,做到准确、及时、完整地填好档案统计报表,不得使用估计数据。

2.建立各门类档案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无差错遗漏项目,帐物相符,科学准确地反映馆藏档案的门类、数量等状况。

3.统计数据由馆内工作人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按统计内容提供相关数据,各科室汇总后报送馆办公室,再由馆办公室统一汇总全馆数据。

二、统计时间:

每年1月底前,各科室将上一年的有关数据统计完整报送馆办公室,馆办公室汇总后按有关要求上报。

三、统计内容:

1.《档案馆基本情况年报》(《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中的档案基2表)。

2.档案利用统计表。

3.档案接收统计表。

4.其他有关统计。

四、重要统计报表应整理归档保存。

五、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报告校领导。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海南大学档案馆 (校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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