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5、 毕业生必须按派遣证上指定的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落户、委托档案管理。
1、 毕业生面对转正定级、评定职称、转入体制内就业等问题,档案是最有力的依据。
2、 毕业生想调换工作,没有档案在原单位的工龄就不能计算进来,虽然现在有的单位可以补办新档案,但以前的经历、评价、身份等历史将不复存在,势必造成一定的损失。
3、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有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要用到档案。
1. 留在学校。按相关规定,暂缓就业的经本人向学校申请可以在学校存放两年,期满后学校不再保管。
2. 回原籍。如果毕业生未就业或没有向学校申请档案去向,学校将按派遣证的报道地址转递。
3. 到工作单位。主要限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
4. 工作单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在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如你愿意长期就业于该地,可以转入该地。按现行档案管理办法,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人事局或教育部门统一接收。
温馨提示:参加工作前,要询问清楚单位的性质,如果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档案要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因为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 ,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而且档案的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是一步到位
6、 出具身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生证明、出国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