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对档案收集管理、保管制度建设、开放利用、监督检查等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新增了“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首次提出“推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等内容,增加了建立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的规定,为推动档案法的落实落地和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4年3月11日上午,海南大学档案馆(校史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条例》。会议要求深入学习并准确把握《实施条例》精神实质,做好《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立足本职对标对表《实施条例》,努力践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光荣使命,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为推动学校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新更大贡献。
与会人员表示要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条例》,以学增智、以学促干,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水平,强有力推进学校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双一流”大学建设。
撰稿:熊玉阁审核:邱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