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DBZZX2021-2-28)
项目概况
海南大学采购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2021年11月10日15点30分至2021年11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到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网站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214室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采购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48.8万元。
4、最高限价:48.8万元。
5、采购人: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
6、采购及安装需求:海南大学采购自动体外除颤仪(AED)40台,分别放置在海甸、城西、儋州校区学生宿舍、食堂和体育场所等重点部位用于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援(具体需求详见以下表1表2内容)
表1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参数 |
图片 |
是否进口设备 |
1 |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
台 |
40 |
(1)安全及工作环境要求;1、安全要求:符合GB 9706.1‐2007、GB 9706.8‐2009标准;2、环境要求:符合GB/T 14710‐2009标准;3、电磁兼容要求:符合YY 0505‐2012标准;4、欧盟标准:符合IEC60601‐1:2012标准、IEC 60601‐1‐2:2014、IEC60601‐2‐4:2010/AMD1:2018标准。;5、安全性:IP55防尘防水等级;6、防摔性:能承受1.5m高度跌落无损 (2)产品性能及指标要求 1、整机重量:≤2.0kg(含体外电极);2、语音提示功能:具备中文语音提示功能;3、具有提手,可方便携带;4、具有两键控制功能;5、除颤输出波形:双向波;▲6、输出能量:最大输出能量≤200J;7、充电时间:在电池使用少于15次的状态下,达到最大充电能量≤9秒;▲8、除颤脉冲最大电压≤1100;9、可除颤的阻抗范围:20Ω~200Ω;▲10、电池待机存放时间:≥5年;11、LED可视性提示功能;12、除颤电极片有效期:≥2年;▲13、具有红外数据传输功能;14、需具有ECG波形和声音的同步存储功能,可存储抢救记录数据,包括ECG波形、抢救事件记录、放电时间、除颤电击次数、录音文件 (3)挂柜与手机APP功能 1、可实现远程自动维护,无需人工巡检、支持远程无线数据传输;2、内置电源3V2.8Ah,无需外接电源,续航5年以上;3、可上传电池状态、设备工作状态、归位信息等数据内容;4、支持短信提醒功能:当设备被取走或是回,系统将主动给设备管理者发送短信提醒;5、支持手机APP日常维护功能;6、柜子具有PVC可视窗显示除颤器状态;7、具有声光报警器功能;8、扫码直接获得救治培训视频;9、具有救治AED查找、取/放设备导航功能 |
|
否 |
表2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安装地点清单
安装地点 |
数量(台) |
备注 |
海甸校区 |
学生宿舍 |
26 |
|
联谊馆 |
1 |
|
行政办公楼 |
1 |
|
紫荆办公楼 |
1 |
|
思源学堂 |
1 |
|
城西校区 |
学生宿舍 |
2 |
|
食堂 |
1 |
|
办公楼 |
1 |
|
儋州校区 |
学生宿舍 |
3 |
|
食堂 |
2 |
|
农贸市场 |
1 |
|
共计 |
40台 |
7、安装工期:3日历天
二、项目具体需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必须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3天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产品运费、安装费、设计费及税费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不得延误合同签订、货物交付时间。
2、服务要求:
2.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全新正品(包括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2.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参数与安装需求,确保使用安全,如使用过程中非因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事故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2.3供应商须提供2年以上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从安装验收完毕之日起算。保质期内,如采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响应。保质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包换、包修或者包退,并承担维修、调换或退货等实际费用。供应商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在保质期满后,供应商应保证以合理的价格,长期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当发生故障时,应按保质期内同样的要求进行维修处理,合理收取维修费。
2.4供应商应遵循安全操作、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安装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对人员安全负责。
2.5供应商自行提供安装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2.6供应商安装产品时不得破坏采购人的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供应商须3个工作日内按原样完成修复。
2.7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设备、质量等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2.8供应商安装前需提前通知采购方,经采购方同意后方能进场。
2.9采购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和样品对商品的种类、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合格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10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其塑料包装材料应符合海南禁塑制品名录要求,如因包装材料、运输环节等被处罚,或由于包装和运输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2.11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经核准由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和实际发票金额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2.1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验收不合格,须立即无条件更换,安装后验收不合格,须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整改完成。
2.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双方协商另补充增加协议条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四、询价开启时间、地点
1、询价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办。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紫荆办公楼214室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以下材料:
1、报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代码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5、按项目具体要求、需求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供应商须知:
1、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2、响应文件一份,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在密封袋中,封口处有投标单位公章。
3、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4、本次采购活动由依法组成的询价小组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评审活动结束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将在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15天内按照采购公告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如超过期限未签合同,采购人重新招标或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6、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本次询价一次包定,未经同意不得转包、转让。
七、踏勘现场时间
1、踏勘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儋州校区、城西基础教学部
2、踏勘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下午15点30分-17点30分(北京时间)
3、海甸校区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13648658566
4、城西校区联系人:吴老师联系方式:13807674228
5、儋州校区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330755758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符老师
电话:089866275710
附件: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