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DBZZX2021-2-27)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五食堂南侧3间商铺招租中国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项目的中国移动、电信、联通意向竞租运营商请在2021年11月9日09点00分至2021年11月11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到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网站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214室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甸校区五食堂南侧3间商铺招租中国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价
3、采购需求:五食堂南侧3间商铺(7号、8号、9号)引进中国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办理通信业务
4、采购控制价(租金底价):按162元/月/㎡乘以商铺面积计算
5、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采购人: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
7、租金确定及支付:本次最高竞价作为月租金标准价格,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项目具体概况
项目名称 |
海甸校区五食堂南侧3间商铺招租中国移动、电信、联通运营商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HDBZZX2021-2-27 |
租金底价 (起拍价) |
2430元 |
竞价加价幅度 |
100元/次 |
竞租方式 |
采用现场竞价方式进行,依照铺面序号顺序进行公开竞租,竞高价者为中标供应商意向竞租人可以参与任意一间铺面,竞得1间铺面为限。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资格经采购人评审通过后带身份证明文件换取号牌后参加 2021年11月12日15时30分现场竞价会。
2、现场竞价会采取增价方式:起始价、加价幅度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主持人从由起始价开始,逐步提高叫价,竞租人按主持人宣布的起始价和加价幅度竞租。竞租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举牌即表示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主持人有权决定竞租人的应价和出价是否有效。成交以主持人击槌方式表示,最高应价经主持人三次重复,落槌以示成交。有效竞价中应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3、竞价过程中,竞租人必须严肃认真、理智地进行竞价,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租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
经营范围要求 |
营业厅内不得经营与通信业务无关业务,如打字复印、与手机等通信设备相关以外的物品销售等。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商铺位置 |
海甸校区学生第五食堂南侧7号、8号、9号商铺 |
商 铺 基 本 属 性 |
序号 |
商铺 |
建筑面积(㎡) |
经营范围 |
租金底价 (元/月租金) |
1 |
7号商铺 |
15 |
通信业务 |
2430 |
2 |
8号商铺 |
15 |
2430 |
3 |
9号商铺 |
15 |
2430 |
商 铺 相 片 |
五食堂南侧7号铺 |
五食堂南侧8号铺 |
五食堂南侧9号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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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具体需求
1、服务要求:
1.1中标运营商须服从采购人及校方的有关管理规定,营业厅内不得经营与通信业务无关业务;如打字复印、与手机等通信设备相关以外的物品销售等等。
1.2按照中标运营商活动的实际需求,采购人仅为中标运营商提供办理通信业务的场地;如中标运营商在新学年开学、期末放假、各大节假日期间及其他的促销时期(不包含秋季迎新现场活动)时,采购人根据校内需求另行讨论研究决定。
1.3中标运营商在采购人所辖范围内使用采购人营业厅以外的场地进行业务办理及物料摆放等,需在采购人同意后才能使用。
1.4中标运营商使用场地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南大学的校园管理规定,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场地用于双方约定范围外的用途,并对使用场地中的安全问题承担责任。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合同。
1.5中标运营商相关的促销资料和横幅不得违反海南大学校园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事先经由采购人审核通过。
1.6业务的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中标运营商向社会公布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并尽可能为采购人范围内的用户提供相关优惠。应当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线索及时积极清理不正当交叉服务和业务交叉的行为。
1.7中标运营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市场及时为采购人积极提供解决方案及新业务的业务营销、业务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1.8因政府或海南大学统一规划、建设发展改造需要整改时,中标运营商和采购人双方应服从海南大学统一安排,无条件即时终止合同,互为免责。
1.9合同签订后,中标运营商于15个工作日内缴交第一年的房屋租金;以后每一年的租金均在当年1月15日前缴纳完成;逾期一个月不缴纳,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对中标运营商投入装修等相关费用,不予补偿。租金中不包含水、电、气等费用。
1.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双方协商补充增加协议条款。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四、竞价开启时间、地点
1、竞价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办。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紫荆办公楼214室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代码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1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4、按项目具体要求、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六、供应商须知:
1、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2、响应文件一份,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在密封袋中,封口处有投标单位公章;
3、参加竞价的运营商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4、本次采购活动由依法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运营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运营商即可参加竞价活动,有效竞价中应价最高者为承租人确定成交运营商;
6、竞价活动结束后,确定成交的运营商将在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15天内按照采购公告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如超过期限未签合同,采购人重新招标;
7、成交运营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本次竞价一次包定,未经同意不得转包、转让。
七、踏勘现场时间
1、踏勘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2、踏勘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上午9点至11点
3、联系人:江老师
4、联系方式:139765952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符老师
电话:089866275710
附件: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