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DBZZX2022-2-27)
项目概况
海南大学特种设备责任保险项目的潜在服务商请在2022年7月5日9点30分至2022年7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到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网站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214室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大学特种设备责任保险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6.08万元
4.最高限价:6.08万元
5.采购人:师生事务保障中心
6.保险期限:两年
7.采购需求:海南大学海甸、城西、儋州三校区80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具体详情见表一 海南大学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具体需求)
表一 海南大学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具体需求
序号 |
名称 |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内容 |
1 |
被保险人 |
海南大学 |
2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
3 |
电梯数量 |
80台 |
4 |
保险期限 |
二年 |
5 |
责任限额 |
赔偿项目 |
赔偿限额(万元/每台)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人 |
30 |
医疗费用(含急救费用)限额/人 |
3 |
财产损失限额/人 |
2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300 |
累计赔偿限额 |
300 |
6 |
免赔要求 |
1.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为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
2.每次事故对每人医疗费用扣除绝对免赔额100元后,在社保范围内按90%赔付。 |
7 |
特别要求 |
1.保单承担电梯在安装、改造、调试、维修保养、检验检测期间发生的电梯事故所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
2.若电梯乘客已从其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工作单位、供应商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供应商在其保险金额的限额内,仅承担剩余的且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相符的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 |
3.若电梯未定期检验合格导致超载,供应商不负责赔偿责任。 |
4.每部电梯累计赔偿限额3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每人每次赔偿限额30万,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3万,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 |
8 |
备注 |
每台电梯保费含税金等全部费用 |
二、项目具体要求
1.合同签订后必须按合同内容履行。
2.服务要求:
2.1供应商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包括且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2商业秘密是有价值的特殊资产,未经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目的泄露商业秘密,即使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履行完毕,仍须遵守。
2.3供应商不得自行将采购方品牌内容用于广告宣传或业务推销等;若需使用,需经采购方书面授权,并事先将宣传样本等有关内容提交采购方确认。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立即停止一切宣传活动,积极消除对采购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向采购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还应另外予以赔偿。同时,供应商对其自身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4合同中的所有理赔政策适用于真实、无疑义的案件,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友好协商。
2.5供应商应依照约定履行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合同任何约定,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保费总金额7%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实际数额的,以实际遭受损失总金额为准,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6在合同期内以及保单有效期内,供应商的专业服务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方。
2.7在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保费,供应商收到保费3个工作日内出具保单。
2.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双方协商另补充增加协议条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四、询价开启时间、地点
1.询价开启时间:2022年7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7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7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办。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紫荆办公楼214室。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以下材料:
1.报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代码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单或银行付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打印零申报表);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明(须加盖公章);
6.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按项目具体要求、需求提供服务承诺。
六、供应商须知:
1.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2.响应文件一份,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在密封袋中,封口处有投标单位公章;
3.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4.本次采购活动由依法组成的询价小组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评审活动结束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将在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5天内按照采购公告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如超过期限未签合同,采购人重新招标或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6.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本次询价一次包定,未经同意不得转包、转让;
8.由于疫情原因,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7月7日15:00至17:30(工作日)按下列要求预约进校(进校申请教程链接:https://its.hainanu.edu.cn/info/1097/2087.htm),预约后,与吴老师联系审核通过(089866275710)。
七、踏勘现场时间
1.踏勘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
2.踏勘时间:2022年7月6日上午9点30-11点30分
3.联系人:符老师
4.联系方式:150089223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符老师
电话:089866275710
附件:海南大学师生事务保障中心采购文件